招生政策
天津市2022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节选)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9-26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根据市教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台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均调整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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