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政史系,宪法学泰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宪法学发展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吴家麟先生曾在此执教。1979年更名为政治系,1993年成立政法系,1997年与原宁夏教育学院政史系合并,2001年12月成立政法学院,2020年5月更名为法学院。
学院是自治区级“西部地区区域治理与民族发展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依托单位。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牵头成立了宁夏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宁夏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宁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其中专任教师60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1.67%,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占专任教师的51.67%。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60人(含外聘),曾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塞上英才”、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国内引才312人才”、自治区“四个一批”人才、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各1人、自治区“313”人才2人、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1人,现有青年托举人才3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学位层次较高,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证。
学院教学科研骨干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6项,获纵向科研经费1000余万元。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种,发表论文1000余篇,有70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学院发挥学科人才综合优势,主动融入社会服务地方,积极参与自治区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学院是自治区人大首批基层“人大立法工作联系点”、自治区经济法学研究会、宁夏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会会长单位;多名教师入选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法学会智库专家、自治区各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多名教师担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服务学习专委会、宁夏社会学会、宁夏社会工作联合会等组织的会长、理事等。为宁夏的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零犯罪学校”、全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自治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获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自治区“9·10”教育奖等。
学院设有三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致力于培养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法治人才;行政管理专业于2003年开始招生,致力于培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区域意识,具备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等学科知识,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兼备,公共精神和职业技能融合,政治意识与创新精神卓越,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实践和公共政策研究的应用型人才;社会学专业于2012年开始招生,致力于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树立胸怀社会的理想和情操,掌握扎实的现代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综合分析社会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社会管理能力、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性思维能力、发展科学思维能力、创造能力,能够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级人才。
招生负责人:杨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951-5093106

法律文化沙龙活动

留守儿童支教活动

宁夏大学·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基层宣讲专项普法活动

学院“逐梦杯”拔河比赛顺利完赛

学院举行2021级本科生宪法宣誓仪式

学院举办“青春心向党 奋进新时代”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暨欢送2021届毕业生晚会

学院组织开展律所参观交流活动

志愿者党史宣传进社区活动

重走长征路 资助促成长 法学院开展2021年暑期资助回访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