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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发布单位: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12

宁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政史系,宪法学泰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宪法学发展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吴家麟先生曾在此执教。学院是自治区级“西部地区区域治理与民族发展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依托单位。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牵头成立了宁夏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宁夏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宁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2个本科专业,同时设有辅修法学本科专业。近年来,学院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目前有民族学、民族地区公共管理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学、哲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MSW) 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学位层次较高,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证。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60人。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60人(含外聘),曾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塞上英才”、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国内引才312人才”、自治区“四个一批”人才、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各1人、自治区“313”人才2人、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1人,现有青年托举人才3人。

学院教学科研骨干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6项,获纵向科研经费1000余万元。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种,发表论文1000余篇,有70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学院是自治区人大首批基层“人大立法工作联系点”、自治区经济法学研究会、宁夏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会会长单位;多名教师入选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法官与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法学会智库专家等。

目前,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都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致力于培育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法治人才;行政管理专业致力于培育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和区域意识,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兼备,公共精神和职业技能融合,政治意识与创新精神卓越,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实践和公共政策研究的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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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基层宣讲专项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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