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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18

各学部、学院、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2023108号)和《宁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1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和条件

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申请转专业。

2023年生源省份实行3+33+1+2高考模式的学生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参见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xu.edu.c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及不同招生代码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截止申请时,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七)大学一年级以外的学生;

(八)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二、转专业程序和时间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部、学院、书院严格执行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

(二)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材料,一经接收,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也不得转回原专业。

各学部于67日前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贺兰山校区德勤楼701室)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dzs@nx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不予接收。

联系人:董有恒;联系电话:20618976897


附件:1.拟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汇总表

2.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4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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