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2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科学选拔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学校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艺术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生源省份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并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考生的文理分科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

(六)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三、录取办法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5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本科生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为8800/学年。

五、附则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若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最新规定。

(二)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本科生院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1897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61628

学校官网:http://www.nxu.edu.cn

招生官网:http://zs.nxu.edu.cn

电子邮箱:ndzs@nxu.edu.cn(寒假期间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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